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校园新闻 新闻 正文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三好学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发布日期: 2010-09-05 已有人浏览

为了鼓励学生奋发向上,笃诚勤奋,在广大学生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风气,造就更多的适应“四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专业人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院发展目标的建设步伐,学校将开展2009—2010学年度三好学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校生。

二、三好学生的奖励方式

学校对三好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三、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分为校、院(系部)两级;

(二)院(系部)三好学生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20%;

(三)校级三好学生从院(系部)级三好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占院(系部)级三好学生的20% 。

四、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手册》及学院有关章程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无违纪现象,德育成绩不低于10个学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并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文化课的平均成绩需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最低为60分;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六)服从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谦虚,作风正派,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学院争得荣誉或做出突出贡献;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及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三好学生的评选程序

(一)院(系部)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在各院(系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使学生在评选中受到教育和提高;

(二)所有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的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部)严格筛选把关,审核后,需在本院(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产生;

(三)所产生的三好学生提名个人需要认真填写《郑州华信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审批表》各一式二份,由各院(系部)负责审查、上报,并附各院(系部)三好学生的书面材料、总名单及电子版,上报到学生处统一审核。

六、奖学金的评选比例

(一)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占本科生学生总人数的8%,其中一等奖学金为1000元,占15%;二等奖学金为800元,占35%;三等奖学金为600元,占50%。

(二)大专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占大专学生总人数的8%,其中一等奖学金为800元,占15%;二等奖学金为600元,占35%;三等奖学金为400元,占50%。

(三)中专生和五年制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占此类学生总人数的6%,其中一等奖学金为600元,占15%;二等奖学金为400元,占35%;三等奖学金为200元,占50%。

七、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坚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学生基本道德规范,按照《郑州华信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办法》德育成绩不低于10个学分,文化课无不及格现象;

(四)奖学金获得者从三好学生中产生;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的可优先考虑;

(六)切实履行《郑州华信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学生义务、无违纪、无不诚信记录者。

八、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一)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在各院(系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要充分调动那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学习认真刻苦的学生,要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二)所有奖学金候选人的提名须严格按照标准,经院(系部)严格筛选审核后,在本院(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产生;

(三)所产生的奖学金学生提名个人需要认真填写《郑州华信学院奖学金评选审批表》各一式二份,由各院(系部)负责审查、上报,并附各院(系部)三好学生的书面材料、总名单及电子版,报到学生处张老师处,由学生处统一审核。

九、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

校级先进班集体占院(系部)班级总数的10%。

十、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较强的班委会和团支部;

(二)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遵守纪律,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三)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效果良好,无考试作弊现象;

(四)能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认真执行学院各项规定,无重大事故,无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十一、报送材料

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9月8日上午报到学生处。

所有表格可从郑州华信学院党政办公室网页下载。

中国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   党政办公室电话: 0371-85015000   招生办电话: 0371-85011888   伟德国际(bv1946-源自英国)唯一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2024豫ICP备170174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117号  豫ICP备170174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