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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评选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发布日期: 2009-04-20 已有人浏览

各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243号〗文件的具体指示精神和要求,我院今年的评选工作从现在开始,四月底各系部按照要求程序评选结束,并将所有材料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报教育厅。这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实评选出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积极进取、奋发图强、勇于创新、立志报国的优秀毕业生,这对我院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建设,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向社会输送更多的高质量优秀人才,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都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

为了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适应我院应用性本科教育的发展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在总结几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我院制定了《郑州华信学院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系部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所需表格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上下载,各系部要按照要求格式自行印制。

附件:

1.郑州华信学院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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