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信学院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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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发布日期: 2008-09-12 已有人浏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办教【2008】14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办教【2008】145号)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1、2008年河南省财政厅为我院拨发国家奖学金专项资金32000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每人8000元,我院今年总的名额为4人。各系组织本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提出申请,以系为单位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提出申请学生本人的情况通过查看申请资料、面试和民意调查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2)、本系提供的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品质的书面证明材料,需主任助理签字,加盖本系公章;
(3)、由教务处出具的本人历次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本系公章;
1、2008年河南省财政厅为我院拨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资金12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每人5000元,我院今年总的名额为240人。其中06级统招生4426人、07级统招生5561人 ,总人数9987人。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人数占全部人数的2.40%。
2、各系名额按照本系06、07级统招生人数占全院06、07级统招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计算公式:240×(本系06、07级统招生人数÷全院06、07级统招生人数)。
(2)、本系提供的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品质的书面证明材料,需主任助理签字,加盖本系公章;
(3)、由本系提供本人历次考试的成绩单,加盖本系公章;
(4)、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书和《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各系确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后,需在本系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并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小组。
1、2007年河南省财政厅为我院拨发国家助学金金专项资金191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每人2000元,我院今年总的名额1910人。其中06级统招生4426人、07级统招生5561人,08级3875人,总人数13862 人。故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占全部人数的13.78 %。
2、各系名额按照本系06、07、08级统招生人数占全院统招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计算公式:1910×(本系06、07、08级统招生人数÷全院06、07、08级统招生人数)
(2)、本系提供的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品质的书面证明材料,需主任助理签字,加盖本系公章;
(3)、申请书和《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各系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后,需在本系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并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