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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来源: 发布人:发布日期: 2007-10-10 已有人浏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控制数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82号)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方案

1、各系名额按照本系05、06级统招生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比例分配,计算公式:217×(本系05、06级统招生人数÷全院05、06级统招生人数)。

各系的名额分别是:

医学系 59人 艺术系 14人

外语系 11人 计科系 26人

机电系 32人 建工系 19人

管理系 31人 经贸系 21人

2、申请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

(2)、本系提供的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品质的书面证明材料,需主任助理签字,加盖本系公章;

(3)、由本系提供本人历次考试的成绩单,加盖本系公章;

(4)、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书和《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各系确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后,需在本系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并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小组。

二、国家助学金发放方案

1、各系名额按照本系05、06、07级统招生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比例分配,计算公式:1734×(本系05、06、07级统招生人数÷全院05、06、07级统招生人数)

各系名额分别是:

艺术系 121人 外语系 90人

计科系 200人 医学系 492人

机电系 253人 建工系 150人

管理系 258人 经贸系 166人

2、申请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

(2)、本系提供的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品质的书面证明材料,需主任助理签字,加盖本系公章;

(3)、申请书和《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后,需在本系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并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小组。

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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